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动监管教育APP 收费、低俗等乱象将被治理

2019-09-10 14:37:56     来源:华云网

华云网9月10日讯(邵亮)诱导消费、传播低俗内容、非法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随着 “互联网+教育”的快速发展,教育APP在教育系统被广泛应用的同时,一些商业乱象也乘机开始侵蚀校园这片净土。

近日,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

业内人士认为,教育App能否规范,取决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能否按照主体责任和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意见》的每一条要求。虽然《意见》明确加强考核问责,可倒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各自责任,但考核问责常态化、落实到位才能有效果。

诱导消费:目前一些学校,在推广使用教育软件时,往往存在捆绑行为,按照使用时效收取费用,一般每年高达一千多元,对此,不少家长曾经表示出不满。

去年10月,就有媒体报道 “作业盒子”用户可充值成为超级会员享受“特权”。在“作业盒子”速算比赛挑战模式中,用户每挑战一次,将消耗“体力”和“护盾”,耗尽后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进行下一轮对战,但用户可以通过充值人民币开通超级会员,迅速获得“盾牌”和更高“体力”上限继续对战。

此次《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推荐使用的教育App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以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传播低俗内容:除了收费问题,更令家长深恶痛绝的是平台上时不时跳出来那些低俗、不健康的内容、广告对孩子的毒害。中小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阶段,缺乏两性的正确认识,往往被“披着合法外衣,出现在教育平台上的广告”误导、引诱,严重影响学生的生活和学习。

据中央宣传部反非法反违禁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副局长杨梦东介绍,在利益驱动下,一些移动互联网应用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现象日益突出,非法移动应用程序屡打不绝,甚至专门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也出现过度娱乐化、低俗、性暗示内容泛滥问题,广大群众尤其是家长和教师意见很大,必须下大力气进行整治。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专门组织开展了学习类App等移动应用程序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互动作业”“同学帮”等十余个违法违规平台,下架了两百余款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应用。

杨梦东表示,随着《意见》的出台,教育、网信、工信、公安、市场监管、扫黄打非等职能部门建立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共同规范教育APP的管理事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也将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意见》中的职责任务,塑造“网络清净的环境”。

信息安全风险: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巡视员陈飞燕表示,为了追求利益,一些APP推送网络游戏广告、影视网红明星导流等信息;还有一些APP不落实网络实名、日志留存等基本制度和安全技术防护措施,信息网络安全风险很高。

今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百款常用App申请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权限情况》,在学习教育APP中,作业帮和小猿搜题上榜,存在收集用户个人相关权限信息的问题;

7月初,工信部又通报了2019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其中教育类APP“学而思网校”被曝存在未公示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未告知查询、更正信息渠道的问题。

对于一些教育软件,使用时强迫用户授权提供个人隐私信息,个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的问题,《意见》指出,教育APP提供者应当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储存、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

《意见》尤其指出,不得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收集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与用户约定,不得泄露、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APP泛滥: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介绍,在今年3月教育部开展的一次教育App的专项调研中发现,有少数高校开发引进的App超过了20个,存在App泛滥问题,给师生造成了困扰。为切实治理App泛滥问题,教育部将于近期启动专项行动,从四个方面加强统筹管理,治理应用乱象:

一、学校相关部门和老师开发教育App,并要求学生使用的,必须经过学校批准立项,不得擅自开发。

二、选用教育App要充分征求师生、家长意见,并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同意。

三、严格控制本单位教育App的数量,同一业务不同层次,不得开发多个App。

四、采集个人信息,应遵循最小化原则,大范围采集个人信息应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同意。第三方App采集个人信息,应与学校签订数据安全协议,不得向用户重复采取个人信息。严格限制采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将实行备案制

《意见》在第四条中指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业务备案,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和所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信息。已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上线新应用前,应当在备案单位更新相关信息。

据雷潮滋介绍,教育部已经形成了备案管理的办法初稿,将于近期进一步征求意见,计划在9月底前印发管理办法。按照《意见》的安排,现有App的备案工作计划将于今年年底完成。

科技新闻传播、科技知识普及 - 中国科技新闻网
关注微信公众号(kjxw001)及微博(中国科技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微博
相关标签:

推荐阅读
已加载全部内容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