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数据科技传播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5-28 11:16:51     来源: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中科新2018﹝05﹞号

各大数据与科技传播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全国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电子商务、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的快速发展,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科技传播发挥着日益强大的作用。为了鼓励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从业者融合发展、跨领域拓展、跨区域协作,决定在全国大数据与科技传播领域开展大数据科技传播奖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大数据与科技传播领域(包括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符合《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大数据科技传播奖评选办法》(附件1)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

此次评奖活动共设大数据科技传播奖团体奖、个人奖、作品奖、特殊贡献奖四大类10个奖项。其中:

(一)大数据科技传播奖团体奖

1.大数据科技传播奖运营奖:全国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企业(平台)优秀运营团体。

2.大数据科技传播奖创新奖:全国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企业(平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团组织、科普网站、科技传播客户端及其他科技新媒体的宣传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

3.大数据科技传播未来奖: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数据与科技传播前瞻性建设模式。

(二)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个人奖

1.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优秀领军人奖

2.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优秀策划人奖

3.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优秀工程师奖

(三)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作品奖

1.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优秀专著奖

2.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优秀论文奖

3.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优秀平台设计方案奖

(四)大数据科技传播特殊贡献奖

三、推荐渠道

1.单位推荐、专家推荐和网络自荐相结合。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大数据科技传播奖的评选办法和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并由本单位写明申报意见,加盖公章。

2.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单位会员或专业委员会推荐。

3.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组织或机构推荐。

4.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专家(正高职称)5名以上联名推荐。

四、材料报送说明

1. 有关报送材料(附件)请从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下载

2. 参评者事迹介绍要实事求是,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另附。

3.所有参评材料须制成一张光盘或U盘(内含每位候选人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一张),与文字材料一起报送。光盘或U盘的外包装盒上务必写上候选人姓名。存入文件的格式:照片JPEG格式、文字WORD格式、广播(音频)WMA格式、电视(视频)WMV格式。

4.各奖项填写的推荐表(附件2—5),均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

5.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电子材料需同时发送kjxw05@163.com

五、其他说明

1.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享有无偿使用大数据科技传播奖申报材料的权利(含获奖者照片及作品)。

2. 评选活动不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3. 由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8年择机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六、承办单位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专业委员会、北京中科华云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2046室  

邮编:100045

联系人:张世光、吴万军、徐亭、杜梦、刘末

联系电话:010-68594965、68595070、68598031、68595464

传真:010-68594847

邮箱:kjxw05@163.com

附件1:《大数据科技传播奖评选办法

附件2:《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作品推荐表》

附件3:《大数据科技传播奖团体推荐表》

附件4:《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个人推荐表》

附件5:《大数据科技传播特殊贡献推荐表》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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