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飞股份股价累计涨幅达64.25% 深交所发问:是否利用信批配合股价炒作

2020-07-13 11:00:35     来源:中国科技新闻网

中国科技新闻网7月13日讯(李欣)股市的火爆,带动个股股价的剧烈波动,同时,也引发了交易所的注意,近期,多个公司由于股价的上涨进入了交易所的视线。

7月12日,中飞股份(300489.SZ)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函件中称,2020年6月29日至7月10日,中飞股份股价涨幅达64.25%,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

2020年7月4日、7月6日,中飞股份先后披露两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进展公告》,向全资子公司安徽中飞先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飞”)缴付第二期第二笔出资1.65亿元、第三期第一笔出资0.72亿元,累计出资2.55亿元。安徽中飞为“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中飞收到上述缴付款后将向该项目公司出资。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飞股份说明,出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出资进度,该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是否涉及向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的情形,并请结合市场环境、行业状况、公司情况、项目可行性变化等方面具体分析该项目的投资、运营等相关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中飞股份主营业务为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及其机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0年7月6日、7月7日,中飞股份分别披露《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股东王强与深圳市前海富银城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富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向前海富银协议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905.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股东杨志峰与公司控股股东佛山粤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邦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向粤邦投资协议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09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7%。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飞股份说明,上述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或实际控制账户,是否存在市值管理或其他涉嫌炒作股价的协议或约定,并请相关主体出具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中飞股份说明,自查并补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股价涨幅较大的情形,公司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配合二级市场股价炒作的情形;请结合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等,详细分析你公司股价涨幅较大、与同期指数偏离度较大的原因,并对股价情况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针对股价上涨现象,中飞股份相关人士对中国科技新闻网表示:“可能是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影响,对于深交所的关注函公司已经进行自查,目前正在组织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4月13日,深交所发布对中飞股份关注函中,也提到中飞股份在2020年2月4日至4月9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120.43%,与创业板综指同期涨幅偏离度较大。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配合二级市场股价炒作的情形。

中飞股份曾在关注函中回应:“不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可能导致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不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配合二级市场股价炒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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