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万达信息收深交所纪律处分决定

2020-08-06 11:48:50     来源:中国科技新闻网

中国科技新闻网8月6日讯(陈金)近日,深交所公布了关于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信息”300168.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中国科技新闻网注意到,万达信息主要存在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实施完成股份回购计划相关问题。

处分决定显示,万达信息于2019年8月23日、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自查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补充公告》显示,2019年1月至3月,万达信息通过第三方银行账户向原控股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豪投资”)累计转出资金54000万元,向万豪投资合作方累计转出资金20350万元,转出资金发生额共计74350万元,日最高资金占用余额为60050万元。

据了解,万豪投资于2019年8月22日承诺,将于2019年10月31日前返还占用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2019年11月30日前返还占用资金不低于40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将占用资金全部返还。但万豪投资直至2019年12月6日才归还占用款项28000万元,于12月26日才归还完毕全部占用款项。

此外,2018年11月12日,万达信息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2018年11月28日,万达信息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预案。2019年11月30日,万达信息披露《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2019年11月28日,万达信息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但实际回购总成交金额仅为人民币2998万元,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购金额相差27002万元,差异比例达90%。

深交所表示万达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多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决定对万达信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万达信息原控股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史一兵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查忠民、时任财务总监卞世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上述处分,万达信息告诉中国科技新闻网:“以公司披露信息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7月14日,万达信息发布晚间公告称,于当日下午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万豪投资法定代表人史一兵发来的《告知函》。《告知函》称万豪投资已于2020年7月14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中国联和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联合精准医疗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方也同时向法院正式提交了重整计划。

经公司核实,法院已于当日下午收到万豪投资提交的破产重整申请书。

万达信息表示,目前,法院尚未裁定是否接受万豪投资的破产重整申请,万豪投资能否进行破产重整以及破产重整是否能够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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