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立得相机及其回忆

2020-09-25 08:52:02     来源:中国科技新闻网

拍立得相机即是瞬间成像照相机,拍照后即出照片。系由美国宝丽来公司创始人兰德发明,宝丽来拥有该相机及其胶卷的相关专利。围绕这一相机及其专利,酝酿发生了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专利大战并创下了当时创纪录的专利侵权赔偿金。

宝丽来以制造相机闻名,柯达胶卷誉满全球。两家公司亦曾亲密的合作伙伴,柯达专为宝丽来的相机生产各种配套胶卷,宝丽来的相机由柯达胶卷添彩。1972年,宝丽来公司推出即时取相的瞬时成像照相机,两家开始交恶。柯达要求宝丽来授权自己生产瞬时成像相机以分享市场,否则就不为宝丽来生产配套胶卷。这为宝丽来所拒绝,柯达也不含糊,不久就推出了自己的瞬时成像相机。

1976年,宝丽来指控柯达的瞬时成像相机侵犯了它的专利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场官司一直打了14年,1990年,美国波士顿地方初审法院法官判处,因侵犯宝丽来公司瞬时成像相机及其胶卷的专利权,柯达公司赔偿宝丽来9.095亿美元。

1992年初,宝丽来公司法务受邀国家专利局就其公司与柯达的一次成像相机诉讼发表演讲,演讲以英文进行且没有翻译。据其介绍,该相机是发明人因其小女儿“逼迫”所致:“爸爸,你什么时候才能给我照片呢”?!互动环节,我第一个向法务“发难”,法务回应:这个问题提得好(This question is good one)。

I had pay atten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litigation between Kodak and Polaroid over the instantaneous camera, what is unusual is this: even during the appealing period, the injunction was carried on, I wondered why(我曾关注柯达和宝丽来就一次性成像照相机的诉讼,极为反常的是,尽管还在上诉阶段,法官下达的临时禁令却被执行了,这是为什么)?!

法务认为,可能是法官对其判决及其禁令“信心百倍”。

那次提问“露脸”了,演讲备受关注,包括局外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人到会,且在会前结识时面显轻蔑,会后则主动给我名片——我以事实使其“刮目相看”——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我那时在局机关党委组织部任职工作。

1996年,在燕莎商城买了宝丽来“拍立得”相机,即拍即得(照片)。胶卷百元一盒,可照十张照片。这一相机,当时似是“大哥大”(砖头)手机的地位。

(2020年9月24日马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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