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大数据科技传播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8-30 09:20:00     来源:中国科技新闻网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随着全国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电子商务、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机器人、量子科技等)的快速发展,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科技传播发挥着日益强大的作用。为了鼓励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从业者融合发展、跨领域拓展、跨区域协作,中国科技新闻学会、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衡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2021年大数据科技传播奖”,在全国大数据与科技传播领域开展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从事大数据与科技传播领域(包括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符合《大数据科技传播奖评选办法》(附件1)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

此次评奖活动共设大数据科技传播奖团体奖、个人奖、作品奖、特殊贡献奖四大类10个奖项。其中:

(一)大数据科技传播奖团体奖

1.大数据科技传播奖运营奖:全国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企业(平台)优秀运营团体。

2.大数据科技传播奖创新奖:全国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企业(平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团组织、科普网站、科技传播客户端及其他科技新媒体的宣传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

3.大数据科技传播未来奖: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数据与科技传播前瞻性建设模式。

(二)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个人奖

1.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优秀领军人奖

2.大数据科技传播奖融媒精英奖

3.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优秀工程师奖

(三)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作品奖

1.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优秀专著奖

2.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优秀论文奖

3.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优秀平台设计方案奖

(四)大数据科技传播特殊贡献奖

三、推荐渠道

1.单位推荐、专家推荐和网络自荐相结合。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大数据科技传播奖的评选办法和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并由本单位写明申报意见,加盖公章。

2.主办单位及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或媒体单位副主编岗位以上资深媒体人推荐。

3.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组织或机构推荐。

4.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专家(正高职称)5名以上联名推荐。

四、材料报送说明

1. 有关报送材料(附件)请从中国科技新闻网下载。

2. 参评者事迹介绍要实事求是,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另附。

3.所有参评材料须制成一张光盘或U盘(内含每位候选人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一张),与文字材料一起报送。光盘或U盘的外包装盒上务必写上候选人姓名。存入文件的格式:照片JPEG格式、文字WORD格式、广播(音频)WMA格式、电视(视频)WMV格式。

4.各奖项填写的推荐表(附件2—5),均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

5.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电子材料需同时发送kjxw05@163.com。

五、其他说明

1.主办单位享有无偿使用大数据科技传播奖申报材料的权利(含获奖者照片及作品)。

2.评选活动不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3.由主办单位择机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六、承办单位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专业委员会、中国科技新闻网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3号楼518室

大数据科技传播奖奖励办公室

邮编:100031

联系人:张虹、石峰、刘冬冬、王彬、王慧兰、康文颖

联系电话:010-68599078   68599205

传真:010-68599095

邮箱:kjxw05@163.com


电子版通知

附件1:《大数据科技传播奖评选办法》

附件2:《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作品推荐表》

附件3:《大数据科技传播奖团体推荐表》

附件4:《大数据科技传播奖个人推荐表》

附件5:《大数据科技传播特殊贡献奖推荐表》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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