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散景华操纵仁东控股巨亏近27亿,彻底栽了!

2021-10-14 10:57: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妖股仁东控股的背后操盘方景华,近日收到证监会的500万罚单。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这名昔日牛散在仁东控股上巨亏了近27亿,还向证监会“求情”称,亏损严重,无力承担高额罚款,证监会对此不予采纳。

决定书显示,操纵期间景华控制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的方式,操纵“仁东控股”。操纵期间内,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42.65%,“仁东控股”累计竞价成交量为3544780092股,股价最高上涨380.48%,振幅400.77%,累计下跌20.26%,偏离中小板综指62.91%。经计算,账户组在上述操纵行为中亏损2689736137.2元。

经证监会调查,期间景华控制其本人、近亲属等共83个证券账户(简称“账户组”),交易仁东控股股票,其操纵“仁东控股”手法也在处罚文书中曝光。

手法1: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账户组在操纵期初已大量持有“仁东控股”,操纵期间共计373个交易日持流通股超过仁东控股总股本的10%,持流通股数量于2020年12月4日达到峰值114367927股,占仁东控股流通股和总股本的20.43%。

手法2: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操纵期间,账户组在267个交易日存在互为对手方交易的情况,此类交易量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比例最高为54.91%。其中,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交易日为126个,超过20%的交易日为73个,超过30%的交易日为25个。

手法3: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操纵期间,账户组共计在55个交易日,存在时段内申买量占同期市场申买量30%以上且对应撤单量占账户组总申买量比例50%以上的虚假申报买入情形。

证监会称,景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在听证过程中,景华及其代理人提出主观上没有操纵股价的意图,客观上没有操纵行为等五点申辩意见,请求延后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其中景华及其代理人提到,当事人交易“仁东控股”亏损严重,无力承担罚款。

经复核,证监会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证监会认为,第一,当事人具有操纵市场的主观意图;第二,当事人具有操纵市场的客观行为;第三,本案不存在应当中止行政处罚程序的情形;第四,在案证据显示,操纵“仁东控股”的交易决策由当事人做出,而天风证券平仓行为属合同履行行为,也是当事人操纵行为引发的后果,不影响对当事人操纵行为的认定;第五,当事人虽采取了一定补救措施,但未能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本案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从轻减轻情形。

从二级市场看,近6年来,数易其主的仁东控股走势“妖气十足”,区间最大涨幅近6倍,在景华操纵期间涨幅近4倍,景华等接盘方一度收益不菲。但2020年11月,公司股价突发“闪崩”,14个跌停板创下当年最多连续跌停纪录,仁东控股从昔日“牛股”变成投资者眼中的“杀猪盘”。

从基本面看,跨界转型的仁东控股并未走出亏损泥潭,2020年度亏损3.73亿元,多名重要股东所持股份被陆续强制减持。今年7月14日晚,仁东控股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从景华过往投资经历来看,其偏爱重组题材,早年通过投资山水文化(现名ST山水)“一战成名”,此后还参与过多只重组ST股票,在2016年重仓杀入仁东控股、冀凯股份两只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景华在冀凯股份上同样遭遇了滑铁卢。

在入股之初,该股一度在2017年初站上21.25元/股的高位,但此后便阴跌不断,最低时股价仅3.6元。

2018年5月至7月,景华不计违规,短线交易冀凯股份,累计卖出近6%股份,因未在比例达5%时依规披露,后被河北证监局处以60万元的罚款。

2018年11月,景华所持股份还被恒泰证券强平过。2020年7月,他彻底从冀凯股份股东榜单中消失。从彼时股价来看,景华在此次交易中同样是接近腰斩级别的亏损。

〖 证券之星资讯 〗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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