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明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新规

2021-10-20 10:35:37     来源:健康时报网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截止10月18日,健康时报记者梳理发现,湖北、陕西、广东等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从经营范围、行政区划、工作内容和专业要求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药品企业执业药师配备基本要求。

资料图。曹子豪/摄

湖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为配备中级及中级以下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在乡镇、农村等偏远地区的,具备初级药学服务能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为中级药学技术人员。不具备初级药学服务能力的,判定为严重缺陷项。

经营范围有中药饮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中药师资格,质量管理人员应当为主管中药师药学技术人员。

只经营定型包装中药饮片或药食同源类饮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不需要专门配备中药执业药师及其他中药药学技术人员。

连锁总部无远程审方等药学服务能力的,按照药品零售企业配备药师及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连锁总部具备远程审方等药学服务能力,连锁门店负责人可以配备中级及中级以上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陕西:中药饮片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

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至少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

经营甲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

经营范围包含“中药饮片”的,应当配备1名执业药师(中药学)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在满足执业药师基础配备要求的前提下,零售药店可使用其连锁总部或第三方机构的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服务,作为驻店药师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的补充。

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广东:应当具有药学等相关学历或职称

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应当至少配备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或者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相关业务人员1名。

经营范围包含甲类非处方药、处方药和中药饮片的,应当至少配备药学、中药学专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各1名,其中1名应当为执业药师(药学或者中药学、下同),同时具有药学、中药学专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视同配备药学、中药学专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各1名。

经营范围包含甲类非处方药或者处方药的,应当至少配备执业药师1名。

经营范围仅含中药饮片的,应当至少配备药学技术人员(中药学专业)1名。

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赵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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