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1人自香港非法越境,坐高铁抵沪确诊,已被立案!

2022-02-18 10:11:28     来源:新民晚报

上海市卫健委2月18日通报

2月17日(0-24时)

上海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新增13例境外输入病例

13例境外输入病例中

有7例来自中国香港

分别为病例3、6、8、10、11、12、13

其中病例8引发关注

病例详情

病例3为中国籍,在香港探亲,自香港出发,于2022年2月8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6为中国籍,在香港就学,自香港出发,于2022年2月12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8为中国籍,在香港暂住,于2022年2月13日从香港进入内地,2月14日自珠海乘坐高铁抵沪。2月16日,接广东省协查通报,立即对其进行隔离管控。经市、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0为中国籍,在香港就学,自香港出发,于2022年2月15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因有症状,入关后即被送至指定医疗机构隔离留观。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1、病例12均为中国籍,在香港就学,自香港出发,乘坐同一航班,于2022年2月15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3为中国籍,在香港就学,自香港出发,于2022年2月15日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关后即被集中隔离观察,其间出现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在留言区,有网友询问病例8相关情况,上海发布回复:

Q:病例8在13号进入内地,14号就能做高铁了?


A:该病例为中国内地居民,在香港暂住,于2022年2月13日自香港进入内地。目前,该人员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非法越境的行为,将一并予以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Q:病例8是不是和七宝有关?


A:接广东省协查通报后,立即对病例8进行隔离管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其相关人员和所涉场所进行筛查,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Q:病例8的排查情况怎么样?


A:截至2022年2月18日8时,累计排查管控相关人员15280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环境样本551件,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相关环境均已落实终末消毒。




香港疫情外溢

超10地发举报“偷渡”悬赏

最高奖50万元

为了打击偷渡行为,守好 “外防输入”防线,记者发现,近日广东、湖南、福建多地发布“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这些通告中,奖励程度各不相同,每条线索奖励金额在5千元到50万元不等。


广东东莞: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


2月16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海上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指出,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2万元;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


广东潮州:最高不超过5万元


2月16日,“平安潮州”发布,《潮州市公安局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通告》指出,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事实完全清楚,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可协助查办,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每起案件给予3万元以下奖励。


对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有特殊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奖励金额可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5万元;举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1万元;举报企业单位非法聘用外国人线索的,每查获1个企业单位,并查获10人以上(含10人)的,奖励2万元,少于10人以下的,奖励1万元等。


广东中山: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2月17日,中山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指出,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抓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者,奖励5万元。


此外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1.5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千元;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重复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广东台山:每查获1名组织者,奖励2万元


2月16日,广东省台山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基金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2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000元,同一案件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广东江门: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2月16日,江门市新会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江门市新会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款项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2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000元, 同一案件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广东梅州:每查获1名组织者,奖励5万元


2月17日,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指出,举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5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3万元;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广东惠州:每条线索(视案情)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2月12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发布,依照《大亚湾区公安局对偷渡走私非法活动线索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凡举报参与、从事偷渡、走私人员或船只等线索的,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视案情)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2月16日,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发布,凡提供线索查获有走私物品或抓获偷渡人员的,案件成立的先行奖励5万元,同时结案后再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额度的情报奖励金。


广东珠海:最高奖励10万元


2月15日,珠海市香洲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指出,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


此外,珠海市金湾区、高新区、斗门区、鹤州新区也发布相关公告。


湖南郴州:每条线索1万元


2月17日,资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对举报境外偷渡入资人员线索予以奖励的公告》指出,举报境外偷渡入资人员、组织者、参与者、匿藏者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10000元。


福建南安:最高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2月16日,福建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奖励举报境外偷渡入境人员线索的通告》,对举报由境外偷渡入境人员线索,经核实准认,柳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最高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发布、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编辑:唐梦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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