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10元卖给孙子学区房想要回遭拒,为何要不回?

2022-12-05 09:34:57     来源:东北网

【爷爷10元卖给孙子学区房想要回遭拒,为何要不回?】

2018年,爷爷张某的孙子进入小学读书,2019年,爷爷奶奶与儿子儿媳共同前往房管局,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为孙子小张,成交价为10元,该房屋就此过户到了孙子名下,但产权证仍由爷爷张某持有,房屋也由老两口继续居住。

2021年,爷爷陈某患病住院,老两口与儿子发生矛盾,儿子自行将产权证挂失、重新申领并持有。奶奶陈某死后,爷爷向法院起诉小张,要求确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将房屋恢复登记至自己名下。

律师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张某陈述,其将案涉房屋过户给孙子系为其入学所需,而小张及其代理人 小张父亲认为,案涉房屋过户系张某、陈某的自愿赠与,由此可见双方当事人虽对案涉房屋过户给小张的真实原因有异议,但是均认为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并 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的合意。况且房屋买卖合同上载明的房屋成交价为10元,显然并非正常的房屋买卖价款,故应认定案涉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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