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专刊丨我为群众办实事:“未检+公益诉讼”新模式,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2021-04-16 09:27:18     来源:潇湘晨报

4月14日下午,大同区检察院第三、四检察部门联合行动,在辖区两所小学周边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调查活动,对群众较为关心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排查。

摸底排查中,检察官来到辖区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周边的食杂店、超市,重点针对其营业执照,健康证,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散装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完整、有无缺失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然而检察官们发现,在抽查的食杂店、超市中,有四分之三存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全、进货单部分缺失、部分散装食品无法确定是否超过保质期限的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检察官不仅发现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还在检查过程中宣传了惩处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下步,该院将依托“未检+公益诉讼”新模式,持续开展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针对发现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监督其依法履职,强化对辖区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监督,严厉打击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着重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法治宣传,宣讲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妇联、民政、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构建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

文字:尚舒欣、唐伟欣

排版:唐伟欣

照片:朱英璋、戴利东

责编:王敏

审核:龙春河

【来源:大庆市大同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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