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目录、孩子身高……3月起,这些健康新规即将实施

2023-02-27 15:57:20     来源:健康时报网

“两品一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儿童生长发育标准更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实施……2023年3月起,国家与地方将有一批与健康相关的新规陆续落地实施。

医疗医保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调整

1月1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调整并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自3月1日起施行。

该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各地要严格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将本次调整中新增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出的药品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并及时在智能监管子系统中进行维护,加强基金监管。

“两品一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2年12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两品一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出高要求。为使企业系统、完善地理解和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标准》执行

2022年11月8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了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的通告,自2023年3月1日起,该标准替代原有《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同时废止。

新标准对适用儿童年龄范围、术语和定义进行了更改。增加了儿童生长水平的评价方法和头围的评价。更改了儿童营养状况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的百分位数值和评价指标的标准差数值。增加了 0~3 岁儿童头围的百分位数值和标准差数值。

《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3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制度建设方面入手,着力规范宣传教育主体责任,优化监测与检测服务,完善疾病预防和控制、治疗和救助等制度机制,更加规范、高效、有力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明确参保人员范围

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明确了自治区本级的参保人员范围,即: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呼和浩特地区的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直属企业自治区管理机构及其职工。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宁夏九类困难人员可获医疗救助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宁夏医疗救助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具有宁夏户籍的九类困难人员,可以获得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自治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据介绍,医疗救助采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资助,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给予补助等方式。

健康生活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22年10月9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办法》规定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主体责任及生产全过程控制的具体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要建立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以及运输交付控制等制度,销售者要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办法》同时明确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标签标识管理制度。

山东潍坊:提倡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

2022年12月31日,山东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潍坊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提倡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所在周为本市控制吸烟宣传周,全市集中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活动。提倡烟草制品销售者在5月31日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据了解,本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陕西西安:明确气象灾害的防御措施

2月24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条例》明确了气象灾害的防御措施,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可采取交通管制、停产停课、疏散人员等措施,鼓励全民参与防灾减灾。《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广州: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1月1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限不因变更用人单位而重置或者增减,休假方式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山西: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害,可申请补偿

2月,山西省发布《山西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害,可申请补偿。发生野生动物致害的受害人或者近亲属、受托人,应当在遭受财产损失之日起或者人身伤害救治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损害发生地县级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申请补偿。

(原标题:国家医保目录、孩子身高……3月起,这些健康新规即将实施)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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